梦见河水上涨昨日下午3:30,一辆开进了成都某大学,停在该校文科大楼前。车内,一名青年男子被除下手铐,脱下了所的囚服。3点40分,在法警的下,这名涉嫌经济犯罪的男子走进了文科大楼448教室里,进行了一场特殊的硕士论文答辩。据悉,犯罪嫌疑人回校参加论文答辩,这在四川高校还是首次,在全国也属罕见。
据双流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余蓉介绍,该庭上周突然收到某高校院的一项特殊申请:由该庭的犯罪嫌疑人肖某系该院法律专业在职研究生,最近将参加毕业论文答辩,校方希望法院能特许肖某参加。
此前不久,双流县检察院反贪局接到举报,今年30多岁的肖某涉嫌贪污,数额为数万元。随后,该案由检方移交到双流县法院。
据余蓉介绍,肖某具有双重身份:案发时肖某是民航下属某企业的一般职员,并在某律师事务所兼职。双流县法院刑事审判庭正对案件展开审理,还没有认定其是否构成犯罪,也没能确认其涉嫌犯罪的确切身份。预计本案本月中旬才能开庭审理。
第一次遇到这样特殊的申请,法律也没有类似的相关。为此,该院立即召开了一次特别会议。最后,该院参与讨论的认为,在案件还没有最终审结前,犯罪嫌疑人依然享有受教育的,因此决定破例让他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昨日中午2时30分,双流县法院刑事审判庭的4名和5名法警分乘两辆警车肖某前往某高校文学院。下午3:40左右,肖某的警车驶入该校。此刻,肖某怀着异样的心情走下警车,迅速扫视了一眼熟悉的校园,立即低下头。在两名法警的“伴随”下,他答辩现场———该大学文科楼四楼448室。陪同肖某前来的,还有他的妻子。
在两名法警的陪同下,肖某平静地进入答辩现场,其妻子也被特许进入答辩室。随即,448室的大门被紧紧关闭,而其余、法警则留守在447室。
下午4时许,五位权威教授组成的论文评审委员会进入答辩现场。看见答辩室里的学生肖某被法警着,几位教授甚为惊讶。而此时,教授们才知道参加论文答辩的是一名“特殊学生”。
在肖某进行论文答辩期间,肖某的妻子突然被法警带离答辩室,进入隔壁的447室。据称理由是涉嫌向肖某传送纸条。
10多分钟后,肖某的妻子从447室出来,并迅速向楼下走去。对传纸条一事,肖某的妻子边走边否认。“要是我有问题,他们(法警)会放我走啊?”肖某的妻子对记者表示,参加研究生论文答辩是肖某自己提出来的,“受教育是他应该享受的基本。”
肖某的妻子下楼后,径直停在楼下的一辆白色奥拓车。在其上车的时候,她对记者说:“我相信他很快就会回来的。”
下午5时许,448室紧闭的大门打开,两名法警“陪伴”肖某走了出来,肖某用书卷掩面,试图记者的镜头。随后,他们进入隔壁的447室休息,等待评审委员会的讨论结果。
下午5时5分,肖某一行再次进入448室,大门随后被关闭。室内几声话语后,一阵掌声随即响起。稍后,肖某步出答辩室,教授们向他握手祝贺。肖某随即被法警带离答辩现场。就在从四楼走下底楼的过程中,肖某依然以书卷掩面。
据一位答辩委员会评委介绍,肖某的专业方向是民商法,其硕士论文答辩的题目是《国有企业MBO法律问题探究》,厚厚的打印答辩论文分五章,共70页。整个答辩时间持续时间为一个半小时以上,评审委员会包括该校以及西南大学的5名教授。
某大学教授吕教授是评委之一。据他讲,在当天下午的答辩现场,肖某发挥“基本正常”,但“明显缺乏自信”。答辩的结果是“基本通过”。
吕教授说,在此之前,民商法专业的研究生论文答辩都完了,昨日是专为肖某举行的一场特殊的毕业论文答辩。
评委吕教授解释说,如果答辩者的行为违反了国家法律,按照法律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但按照,其受教育的并没有被,对方仍然享有获得学位的。另外,肖某“论文答辩基本通过”并不代表其能够获得学位。是否获得学位,接下来还要经过学位委员会的讨论,也将按照学位授予的相关办理。
“以前想都不敢想。以前要是一个人犯了错,就一了。”一位评委表示,肖某被获准参加答辩的事件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法制,是法制进步的具体体现。
现场的一位认为,肖某涉嫌犯罪的行为与其享有受教育的是两码事。让其参加论文答辩是先进刑法的充分体现,是“保障,保障基本”的一种体现。
“所有享有受教育的,”四川鸿森律师事务所律师雷松涛说。一方面,这体现了社会对犯罪嫌疑人或者服刑人员的“人文关怀”,另一方面,对这些人自身来说,也是一件有利的事。雷律师认为,双流法院这样做是“比较有人情味”。
双流法院刑事审判庭余庭长在接受采访时也称:“我们考虑到他(指肖某)的论文答辩比较关键,从人文关怀的角度考虑,最后同意了学校的申请。”
随后,记者在现场采访了几名院的学生,他们认为这并不是“罪犯社区矫正”,而是一种真正的人文关怀,是司法领域的一次突破。
一位专业学生说,犯罪嫌疑人解出庭时要戴头套、犯罪嫌疑人时不当着其家属面、所和里设了“鸳鸯房”、死刑犯临行前可以见家属……这些举措都表明,、司法机关越来越重视人文关怀措施了。
一名2002级研究生说,作为犯罪嫌疑人来说,被,心理因此很脆弱,对各种事物都很。让涉嫌犯罪的学生顺利完成毕业答辩,是体现个人的一次司法突破。
2004级的研究生马文军同学说,在没有对肖某时,应该允许他回校参加论文答辩。这是法制文明进步的表现,是值得提倡和赞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