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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2021年起本科毕业论文每年抽检一次 比例不低于2%

※发布时间:2021-4-13 22:32:54   ※发布作者:A   ※出自何处: 

  中国网1月7日讯(记者 徐虹)教育部官网消息,为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评估监测,本科人才培养基本质量,近日,教育部制定并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办法》,从2021年起,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抽检对象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抽检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

  《办法》明确,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等要求,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学科门类分别制定本科毕业论文抽检评议要素,抽检应重点对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进行考察。

  据悉,教育部将建立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抽检信息平台),面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毕业论文提取和专家评审等定制功能,对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展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基于抽检信息平台和本地区学士学位授予信息,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抽检名单。抽检论文要覆盖本地区所有本科层次普通高校及其全部本科专业。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抽检,检测为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论文,将组织同行专家对抽检论文进行评议。

  《办法》要求,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结果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向有关高校反馈、抄送省级学位委员会,同时报教育部备案,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对连续2年均有“存在问题毕业论文”,且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高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在本省域内予以通报,减少其招生计划,并进行质量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对连续3年抽检存在问题较多的本科专业,经整改仍无法达到要求者,视为不能培养质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依据有关责令其暂停招生,或由省级学位委员会撤销其学士学位授权点。对涉嫌存在抄袭、剽窃、伪造、、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论文,高校应按关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对查实的应依法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同时,抽检结果还将作为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本科专业认证以及专业建设经费投入等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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