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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民

※发布时间:2018-6-5 20:36:06   ※发布作者:A   ※出自何处: 

  1、城乡低保保障有力。全市共有城市低保对象2.93万户4.55万人,城市低保覆盖面为4.6%,截止12月底,累计发放城市低保资金1.89亿元,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水平334元。全市共有农村低保对象9.54万户16.81万人,农村低保覆盖面为3.45%,截止12月底,累计发放农村低保资金4.33亿元,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水平224元。从2017年7月1日起,市调整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2016年470元/人.月上调至500元/人.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2016的2700元/人.年上调为3800元/人.年,实现了农村低保标准与农村贫困线的“两线合一”,并超过了国家扶贫线标准,有力地保障了城乡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

  2、城乡医疗救助到位。截止12月底,全市共救助困难群众大重病患者251984人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15377.04万元,其中住院救助191564人次,支出13989.22万元,门诊救助60420人次,支出1387.82元。资助55.02万名重点救助对象参合参保,代其缴纳个人参合参保资金6602.4万元,参合参保率达100%,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医疗权益。

  3、临时救助工作扎实。突出“救急难”特点,按照“应救尽救”原则,将所有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和个人,不分户籍、不分城乡,全部纳入临时救助范围。截止12月底,全市共救助9962人次,累计支出临时救助资金1918.36万元,其中救急难救助736人次,支出资金156.6万元,发挥了临时救助“救急难”功能。

  4、农村五保供养运营良好。截止12月底,我市五保供养机构217所,共有农村五保对象57464人,其中集中供养14983人,分散供养42681人,累计发放农村五保补助资金22912.28万元。从2017年7月1日起,市调整了农村五保供养标准,集中供养标准由2016年的3600元/人.年上调至5100元/人.年;分散供养标准由2016年的2420元/人.年上调至3800元/人.年;农村五保照料护理标准为720元/人.年。积极推进裕安区徐集敬老院转型升级,目前转型20所,取得良好社会效益。大力推进敬老院医养结合工作,积极推广金安区经验做法,推动建设护理型特困供养机构,目前,全市特困供养机构现设置医疗室29个。大力提高敬老院建后管养水平,完成了191所敬老院星级评定和65所消防验收。创新社会办养老机构5所,新增床位750张。

  5、孤儿和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及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工作的意见》,转发了省民政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申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工作“树典型、立标杆”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开展了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专项行动,金寨县被确立全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工作“树典型、立标杆”示范创建点。出台了《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保障办法》、《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办法》,从2017年1月1日起,提高全市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散居孤儿供养标准由2016年的600元/人.月提高到900元/人.月,机构供养孤儿标准由2016年的1000元/人.月提高到1300元/人.年,截止12月底,全市共有孤儿2568人(其中:集中供养145人,供养标准1300元/人/月,分散供养2423人,供养标准900元/人/月),累计支出孤儿保障资金2562.32万元。全市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6810人次,累计支出救助资金856.18万元。全面完成农村留守儿童摸排工作,全市共有农村留守儿童94720人。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对救助管理机构站外托养工作进行检查整改的紧急通知》和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对救助管理机构站外托养工作进行检查整改的紧急通知》,全市站外托养人员98人,现已接回49人,全市救助管理机构站外托养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6、残疾人补贴全面落实。截止12月底,全市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对象65038人,发放资金4659.56万元。全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已打卡发放69453人,发放资金4807万元。

  2016年12月至2017年5月,全市共落实冬春救灾资金2970万元,发放救济款4298.17万元、棉衣被6306件(床),灾区16.65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救助。制定了“十三五”期间我市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计划,共1个市级、2个县级库。防灾减灾宣传氛围浓厚,在今年5.12全国第八个防灾减灾日期间,全市共散发各类宣传资料12万余份,悬挂各类宣传400多幅,展出防灾避灾图片600多幅,防灾减灾避灾4000余张,解答市民咨询7000余人次。扎实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2017年度全市共创建3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和9个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深入推进金寨、霍山、舒城、金安、裕安5个县区山区库区农村住房保险试点工作,2017年4月-12月,全市参保农户为820395户,投入保费1312.632万元,承保机构共受理理赔办结1691起,赔付367.124万元,因灾倒损群众住房理赔资金已全部打卡到户,理赔资金到户率达到100%。

  扎实做好汛前应急救灾准备,修订完善了《六安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值守,加强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市减灾委召开全体会议,部署安排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出台了《六安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关于进一步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开展农村社区建设的试点工作,目前,各县区正在按照行政村总数每年不少于10%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试点县霍山县每年不少于20%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积极开展首批全国农村社区建设示范单位推进工作,裕安区南楼社区已确立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示范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意见》,探索开展我市社区协商工作,推广社区议事会、村(居)民议事会、村(居)民理事会、网格协商、社区茶馆会议等协商活动,各县区2017年度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工作协商委员会的组建挂牌已全覆盖。大力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网格化管理。做好社会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不断提升我市社区信息化、网格化建设发展水平。深入开展推进社区减负专项治理工作,完善社区服务用房长效机制,市中心城区建立健全了社区服务用房台账制度的督查和指导工作。

  围绕新一轮“全省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积极开展双拥共建设活动,认真落实抚恤优待政策,全市共优待各类优抚对象11202户,累计发放优待资金6168.7万元。深入开展重点培树宣传优抚安置先进典型活动,认真组织编纂《江淮英烈传》,我市已按照要求选送了12篇烈士优秀事迹材料。制定了六安市一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结合开展“关爱功臣活动月”活动,积极做好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工作。扎实做好清明祭扫工作及烈士纪念日活动,全市各级烈士纪念场所接待烈士亲属祭扫人员1724人,接待社会祭扫烈士墓、缅怀英烈220648人,烈士陵园开展烈士纪念活动390个,学校、企事业单位和部队到烈士陵园组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406场。认真做好全国“”和“一带一高峰论坛”、党的十九大期间涉军群体稳定和评残工作工作。摸排全市24名抗战老兵生活情况,积极配合民革开展为抗战老兵送温暖活动。大别山历史纪念馆已进入布展程序。

  2017年,我市共接收2016年冬季退役士兵2062人,其中《条例》实施以前入伍、实施以后退伍选择老政策安置的退役士兵有11人,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1986人,应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69人。目前,全市已累计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3974.024万元,待安排工作期间生活补助金发放26.83万元。符合安排工作岗位“四类人员”,各县区全部开具安置介绍信,年度安置任务基本完成。2017年度,全市已有1800余名退役士兵结合自身实际参加了各类技能培训,退役士兵培训知晓率达100%,培训率达87%,参加培训退役士兵的就业率达100%。2017年,市军供站首次完成为动车组提供应急机动保障任务,受到部队官兵和军代处领导的一致好评,且在2017年度被评为“先进军供站”。

  借助市四届二次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议案》(2015年市1号重点议案)的办理工作为契机,以金安、裕安两区试点工作为牵引,积极推进全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并取得初步成效。积极争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世行贷款项目,目前已通过世行专家团预评估。创新社会办养老机构发展方式。目前,全市现有社会办养老机构34所,床位7000张。以大项目为抓手,创新发展方式,重点开展了南山养老中心,PPP项目紫荆花老年公寓和医养结合项目碧水湾养老公寓;金安区南山养老中心、裕安区养老中心、兰溪养老中心等一批大项目相继开工。稳步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星级评定工作,拓展了12343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立了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养老服务网络。目前,我市居家养老服务站已覆盖城市社区。按照市《关于加快推进养老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市级示范性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发放补助经费77万元。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老年人意外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完善引导、市场运作、体现公益、投保自愿相结合的老年人意外综合保险制度。2017全年,全市参保老年人34.12万人,参保率为35.62%,赔付3286例,理赔金额1042.78万元。

  深化殡葬,全年,全市共火化遗体25213具,火化率达98.4%,实现了火化率预期目标。婚姻登记和社会收养工作依法开展,全年,全市共办理结婚登记49355对,离婚登记13025对。办理收养登记111件。积极开展创建“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单位”,目前,金安区、裕安区和舒城县民政局已申报“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单位”。

  深入推进社会组织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强登记管理,促进了社会组织发展壮大。截止12月底,全市共有各类社会组织1865家(其中:社会团体914家;民办非企业单位944家;基金会7家),社会组织在社会建设和管理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作用。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安徽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实施方案》,加快转变职能,深化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促进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发展和发挥积极作用,有序推进我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第二批试点工作,确保年底前完成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第二批试点任务。

  积极推进我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目前,地名普查已全面进入审核验收阶段。加快推进我市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启动开展了编制我市城区地名规划工作,目前,《六安市城区地名规划》编制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加政区域界线勘界管理,依法开展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

  全市福利彩票销售工作稳步推进,全年销售福利彩票5.718亿元,比2016年净增4380万元,销售总量在全省位居第二位,完成省民政厅下达我市全年任务的126%。其中电脑票销售3.13亿元,中福在线万元,筹集福彩公益金约1.6亿元。

  “慈善一日捐”活动形成长效机制。去年,已募集“慈善一日捐”资金1485.3万元,其中市直单位“慈善一日捐”活动募集资金329.2万元,定向捐赠款126.1万元,冠名基金1000万元,争取上级资金30万元;先后开展了“慈善超市购物券送温暖活动”“慈善情暖万家”“慈善爱心圆梦大学”“慈善助力扶贫”“青少年学生白血病慈善救助”“单亲特困儿童慈善救助”等慈善公益活动,支出救助资金 474.76万元,受益困难群众达近万人。

  深化民政,在深入推行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同时,积极推进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完成了全市民政行政执法人员认证资格考试,全市民政系统82名同志通过了专业法律知识考试。修订完善了《六安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出台了《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工作的实施意见》、《六安市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和《关于加强乡镇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代市委、市拟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目前已进入法制办审核阶段,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得到了极大的提升。

  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制定了《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中开展“讲、重规矩、作表率”专题教育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在市直民政系统干部中开展“讲、重规矩、作表率”专题警示教育的实施方案》,及时调整了领导组。学习中,领导率先垂范,做到了思想引领、学做紧密,措施得力,工作扎实,创新有效。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落实到位,制度健全完善,作风建设扎实,廉洁从政规范。严格执行中央“八项”和省委、省30项和市委、市20条,今年年无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关键词:年度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