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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纪:贫困村村主任的8封书

※发布时间:2023-10-15 17:24:10   ※发布作者:佚名   ※出自何处: 

  “被告人邓伯武犯挪用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2018年6月20日,随着法院宣判,乐山市马边彝族自治县监委留置第一案“尘埃落定”。

  邓伯武,这位来自省定贫困村——马边雪口山乡黎明村原村主任,成为了该县监委成立后对非村干部采取监察调查的“第一人”。

  2018年1月,一条涉及黎明村扶贫领域的问题线索由乐山市委第二巡察组移送到了马边县监委,调查随即展开,一个隐藏在群众身边的“蝇贪”就这样被揪了出来。

  2017年9月,雪口山乡给黎明村划拨了10万元的产业扶持资金,用于村上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产业,每户贫困户可借无息贷款1万元。

  邓伯武找到时任黎明村党支部夏忠银、副张泽元商量:“干脆我们先把钱借出来自己用,到时候再还回去……”

  伪造贫困户借款手续、签名等一系列弄虚作假的把戏后,邓伯武拿到了“分配”给自己的4万元。“重情”的邓伯武当天就在其女友身上花掉2万余元,剩下的1万余元很快也挥霍一空。

  尝到了甜头的邓伯武又盯上了村集体资金,先后以支付坟墓搬迁费、垫付民工工资等名义张泽元,从村集体账户中借出11万元用于个人挥霍。尤其是,以坟墓搬迁费名义借出的6万元,这位村主任4天便花了个精光。

  “我只是想先把钱借出来用着,等有钱了再还回去……”,在接受县监委调查时,邓伯武这样陈述他的动机。然而,直到案发,他“借”的一分也没有还回去。

  2017年夏天,黎明村易地扶贫搬迁通组公硬化项目开工建设。让承建方始料不及的是,工程刚启动就遇到了“拦虎”——村民阻工阻。

  “找他应该能摆平!”承建方负责人叶某想到了在该村有一定的邓伯武。经中间人牵线搭桥,叶某和邓伯武坐到了一起,并向其承诺“事成之后必有酬谢”,邓伯武明确表示“少了5万不干”。

  为了各自的“小算盘”,双方成交,工程也顺利推进。按照约定,2017年11月叶某将3万元现金拿给了邓伯武,并承诺剩余的2万元事后兑现。

  其实,像这样拿钱办事的事情,邓伯武已然“轻车熟”。2015年村里实施“小农水”项目,他便以“辛苦费”的名义向施工方索要了4万元。

  调查发现,邓伯武凭着手中的先后向他人索要“好处费”7万元,打村集体资金的歪主意,共挪用25万元。

  2018年2月8日,邓伯武向组织交代了部分违法事实,案件调查取得初步进展。经请示乐山市监委同意,县监委对其采取留置措施。邓伯武被留置期间,恰逢春节前夕,他非常挂念儿女和父母。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县监委干部走访慰问了其家属,这一暖心举动,让邓伯武彻底放下思想包袱,向组织交代了全部违法事实:“我要坦白所犯的错误……”

  他先后写下了8封书,述说他的成长经历、任职初心以及犯罪事实,每一封都写满了,结尾的一句句“对不起”,既是向信任他的村民说,组织说,也是向家人和自己说。

  廉妹说:手中有权,而心无。本应一心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贫困村村主任,却在和面前迷失了自己,逾越了公权界限,最终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