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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财经大学 2018年下班年申请答辩安排

※发布时间:2018-12-12 3:30:03   ※发布作者:A   ※出自何处: 

  梦见钱被盗

  2018年下半年论文答辩相关工作即将开始,答辩申请表及定稿论文提交时间为9月份,10月份将组织校内预答辩及校外匿名评审。相关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2018年9月15日开始接受答辩申请并向中心提交定稿论文,接受申请答辩的学生的纸质版材料如下(所有安排均包括集中班学生):

  《论文指导纪要》(不少于6次,2018年4月至2018年9月每月一次,表格下方的时间根据具体指导时间填写)

  以上表格中的时间除《论文指导纪要》外,其他时间都填写2018年9月15日至2018年9月21日中的一天。

  电子版定稿论文一份,与导师交流的邮件、微信或短信的截图,以学号+姓名的形式对论文文件进行命名,发送至中心邮箱:

  9月17日组织校内第一次查重,查重结果将在一周内反馈,查重比率超过30%将自动按照延期处理,论文重新撰写,10%-30%者将给予修改机会。

  10月14日,中心将组织校内预答辩,具体安排临时通知。学生将按照预答辩导师所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定稿论文的第一次修改,并于10月21日之前提交修改后的纸质版论文一份。

  10月22日-11月4日,我中心将组织校外匿名评审工作,评审结果将在11月5日对学生进行反馈,学生将对定稿论文进行第二次修改,并于11月25日前将修改后的定稿论文电子版发送至MPA中心邮箱,纸质版定稿论文提交5份。

  1. 按照教育部34号令《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学位论文出现购买、由他人代写、剽窃作假情形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已经获得学位的,可以依法撤销其学位,注销学位证书。至少3 年内,不得再接受其学位申请”。

  2.所有定稿论文提交后,将按照学校安排统一做重复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重复率不得超过10%,并以此作为学位论文学术规范的考核依据。希望同学们在撰写学位论文过程中,为人、为学、为政的底线,共同我校MPA教育的良好形象和社会声誉。

  4.本次答辩,学校将重点考察学位论文格式,请同学们认真阅读《学位论文管理规范(2014年版)》,根据相关要求撰写论文,否则将影响最终的论文答辩。

  本文由来源于财鼎国际(http://cdgw.hengpunai.cn:27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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