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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2018年高考大纲正式发布:语文、英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

※发布时间:2018-11-21 9:54:22   ※发布作者:A   ※出自何处: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对新生文化素质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国教育部2003年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确定高考语文科考核目标与要求。

  高考语文科要求考查考生识记、理解、分析综合、鉴赏评价、表达应用和探究六种能力,表现为六个层级,具体要求如下。

  A. 识记:指识别和记忆,是最基本的能力层级。要求能识别和记忆语文基础知识、文化常识和名句名篇等。

  B. 理解:指领会并能作简单的解释,是在识记基础上高一级的能力层级。要求能够领会并解释词语、句子、段落等的意思。

  C. 分析综合:指分解剖析和归纳整合,是在识记和理解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的能力层级。要求能够筛选材料中的信息,分解剖析相关现象和问题,并予以归纳整合。

  D. 鉴赏评价:指对阅读材料的鉴别、赏析和评说,是以识记、理解和分析综合为基础,在阅读方面发展了的能力层级。

  E. 表达应用:指对语文知识和能力的运用,是以识记、理解和分析综合为基础,在表达方面发展了的能力层级。

  F. 探究:指对某些问题进行探讨,有发现、有创见,是以识记、理解和分析综合为基础,在创新性思维方面发展了的能力层级。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对新生文化素质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国教育部2003年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确定高考语文科考试范围与要求。根据高中语文课程标准的必修课程中阅读与鉴赏、表达与交流两个目标的“语文1”至“语文5”五个模块,选修课程中诗歌与散文、小说与戏剧、新闻与传记、语言文字应用、文化论著研读五个系列,组成考试内容。考试内容分为阅读和表达两个部分。阅读部分包括现代文阅读和古诗文阅读,表达部分包括语言文字应用和写作。考试的各部分内容均可有难易不同的考查。

  阅读中外论述类文本。了解文、学术论文、时评、书评等论述类文体的基本特征和主要表达方式。阅读论述类文本,应注重文本的说和逻辑性,分析文本的论点、论据和论证方法。

  阅读和鉴赏中外文学作品。了解小说、散文、诗歌、戏剧等文学体裁的基本特征和主要表现手法。阅读鉴赏文学作品,应注重价值判断和审美体验,感受形象,品味语言,内涵,分析艺术表现力,理解作品反映的社会生活和情感世界,探索作品蕴涵的民族心理和人文。

  阅读和评价中外实用类文本。了解新闻、传记、报告、科普文章的文体基本特征和主要表现手法。阅读实用类文本,应注重真实性和实用性,准确解读文本,筛选整合信息,分析思想内容、构成要素和语言特色,评价文本的社会功用,探讨文本反映的人生价值和时代。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是合格的高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高等学校根据考生成绩,按已确定的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因此,高考应具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必要的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以下简称《考试大纲》)是高考命题的规范性文件和标准,是考试评价、复习备考的依据。《考试大纲》明确了高考的性质和功能,了考试内容与形式,对指导高考内容、规范高考命题都有重要意义。《考试大纲》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对新生文化素质和能力的要求,参照《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并考虑中学教学实际而制定。

  《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深化高考考试内容,依据高校人才选拔要求和国家课程标准,科学设计命题内容,增强基础性、综合性,着重考查学生思考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高考考试内容注重顶层设计、统筹谋划,突出考试内容的整体设计,科学构建了高考评价体系。高考评价体系通过确立“立德树人、服务选才、引导教学”这一高考核心功能,回答了“为什么考”的问题;通过明确“必备知识、关键能力、学科素养、核心价值”四层考查内容以及“基础性、综合性、应用性、创新性”四个方面的考查要求,回答了高考“考什么”和“怎么考”的问题。《考试大纲》是高考评价体系的具体实现,也体现了高考考试内容的和方向。

  《考试大纲》是教育部考试中心和各分省命题省市在命题中都应当严格遵循的,是制定《考试说明》的原则依据。各分省命题省市在《考试大纲》的基础上,可以结合本省市高考方案和教学实际制订《考试说明》。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对新生文化素质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国教育部2003年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普通高中数学课程标准(实验)》的必修课程、选修课程系列2和系列4的内容,星期二左眼跳确工类高考数学科考试内容.

  知识是指《普通高中数学课程标准(实验)》(以下简称《课程标准》)中所的必修课程、选修课程系列2和系列4中的数学概念、性质、、公式、、以及由其内容反映的数学思想方法,还包括按照一定程序与步骤进行运算、处理数据、绘制图表等基本技能.

  1. 了解:要求对所列知识的含义有初步的、感性的认识,知道这一知识内容是什么,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步骤照样模仿,并能(或会)在有关的问题中识别和认识它.

  2. 理解:要求对所列知识内容有较深刻的认识,知道知识间的逻辑关系,能够对所列知识做正确的描述说明并用数学语言表达,能够利用所学的知识内容对有关问题进行比较、判别、讨论,具备利用所学知识解决简单问题的能力.

  3. 掌握:要求能够对所列的知识内容进行推导证明,能够利用所学知识对问题进行分析、研究、讨论,并且加以解决.

  这一层次所涉及的主要行为动词有:掌握、导出、分析,推导、证明,研究、讨论、运用、解决问题等.

  能力是指空间想象能力、抽象概括能力、推理论证能力、运算求解能力、数据处理能力以及应用意识和创新意识.

  1. 空间想象能力:能根据条件做出正确的图形,根据图形想象出直观形象;能正确地分析出图形中的基本元素及其相互关系;能对图形进行分解、组合;会运用图形与图表等手段形象地问题的本质.

  空间想象能力是对空间形式的观察、分析、抽象的能力,主要表现为识图、画图和对图形的想象能力.识图是指观察研究所给图形中几何元素之间的相互关系;画图是指将文字语言和符号语言为图形语言以及对图形添加辅助图形或对图形进行各种变换;对图形的想象主要包括有图想图和无图想图两种,是空间想象能力高层次的标志.

  2. 抽象概括能力:抽象是指事物非本质的属性,其本质的属性;概括是指把仅仅属于某一类对象的共同属性区分出来的思维过程.抽象和概括是相互联系的,没有抽象就不可能有概括,而概括必须在抽象的基础上得出某种观点或某个结论.

  抽象概括能力是对具体的、生动的实例,经过分析提炼,发现研究对象的本质;从给定的大量信息材料中概括出一些结论,并能将其应用于解决问题或做出新的判断.

  3. 推理论证能力:推理是思维的基本形式之一,它由前提和结论两部分组成;论证是由已有的正确的前提到被论证的结论的一连串的推理过程.推理既包括演绎推理,也包括合情推理;论证方法既包括按形式划分的演绎法和归纳法,也包括按思考方法划分的直接和间接.一般运用合情推理进行猜想,再运用演绎推理进行证明.

  中学数学的推理论证能力是根据已知的事实和已获得的正确数学命题,论证某一数学命题真实性的初步的推理能力.

  4. 运算求解能力:会根据、公式进行正确运算、变形和数据处理,能根据问题的条件寻找与设计合理、简捷的运算途径,能根据要求对数据进行估计和近似计算.

  运算求解能力是思维能力和运算技能的结合.运算包括对数字的计算、估值和近似计算,对式子的组合变形与分解变形,对几何图形各几何量的计算求解等.运算能力包括分析运算条件、探究运算方向、选择运算公式、确定运算程序等一系列过程中的思维能力,也包括在实施运算过程中遇到障碍而调整运算的能力.

  5. 数据处理能力:会收集、整理、分析数据,能从大量数据中抽取对研究问题有用的信息,并做出判断.

  数据处理要是指针对研究对象的特殊性,选择合理的收集数据的方法,根据问题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统计方法整理数据,并构建模型对数据进行分析、推断,获得结论.

  6. 应用意识:能综合应用所学数学知识、思想和方决问题,包括解决相关学科、生产、生活中简单的数学问题;能理解对问题陈述的材料,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资料进行归纳、整理和分类,将实际问题抽象为数学问题;能应用相关的数学方决问题进而加以验证,并能用数学语言正确地表达和说明.应用的主要过程是依据现实的生活背景,提炼相关的数量关系,将现实问题为数学问题,构造数学模型,并加以解决.

  7. 创新意识:能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综合与灵活地应用所学的数学知识、思想方法,选择有效的方法和手段分析信息,进行的思考、探索和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创造性地解决问题.

  创新意识是思维的高层次表现.对数学问题的“观察、猜测、抽象、概括、证明”,是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重要途径,对数学知识的迁移、组合、融会的程度越高,显示出的创新意识也就越强.

  个性品质是指考生个体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要求考生具有一定的数学视野,认识数学的科学价值和人文价值,崇尚数学的,形成审慎的思维习惯,体会数学的美学意义.

  要求考生克服紧张情绪,以平和的心态参加考试,合理支配考试时间,以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解答试题,树立战胜困难的信心,体现锲而不舍的.

  数学学科的系统性和严密性决定了数学知识之间深刻的内在联系,包括各部分知识的纵向联系和横向联系,要善于从本质上抓住这些联系,进而通过分类、梳理、综合,构建数学试卷的框架结构.

  1. 对数学基础知识的考查,既要全面又要突出重点.对于支撑学科知识体系的重点内容,要占有较大的比例,构成数学试卷的主体.注重学科的内在联系和知识的综合性,不刻意追求知识的覆盖面.从学科的整体高度和思维价值的高度考虑问题,在知识网络的交汇点处设计试题,使对数学基础知识的考查达到必要的深度.

  2. 对数学思想方法的考查是对数学知识在更高层次上的抽象和概括的考查,考查时必须要与数学知识相结合,通过对数学知识的考查,反映考生对数学思想方法的掌握程度.

  3. 对数学能力的考查,强调“以能力立意”,就是以数学知识为载体,从问题入手,把握学科的整体意义,用统一的数学观点组织材料,侧重体现对知识的理解和应用,尤其是综合和灵活的应用,以此来检测考生将知识迁移到不同情境中去的能力,从而检测出考生个体思维的广度和深度以及进一步学习的潜能.

  对能力的考查要全面,强调综合性、应用性,并要切合考生实际.对推理论证能力和抽象概括能力的考查贯穿于全卷,是考查的重点,强调其科学性、严谨性、抽象性;对空间想象能力的考查主要体现在对文字语言、符号语言及图形语言的互相上;对运算求解能力的考查主要是对算法和推理的考查,考查以代数运算为主;对数据处理能力的考查主要是考查运用概率统计的基本方法和思想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 对应用意识的考查主要采用解决应用问题的形式.命题时要“贴近生活,背景公平,控制难度”的原则,试题设计要切合中学数学教学的实际和考生的年龄特点,并结合实践经验,使数学应用问题的难度符合考生的水平.

  5. 对创新意识的考查是对高层次思维的考查.在考试中创设新颖的问题情境,构造有一定深度和广度的数学问题时,要注重问题的多样化,体现思维的发散性;精心设计考查数学主体内容、体现数学素质的试题;也要有反映数、形运动变化的试题以及研究型、探索型、型等类型的试题.

  数学科的命题,在考查基础知识的基础上,注重对数学思想方法的考查,注重对数学能力的考查,展现数学的科学价值和人文价值,同时兼顾试题的基础性、综合性和应用性,重视试题间的层次性,合理调控综合程度,多角度、多层次的考查,努力实现全面考查综合数学素养的要求.

  本部分包括必考内容和选考内容两部分.必考内容为《课程标准》的必修内容和选修系列2的内容;选考内容为《课程标准》的选修系列4的 “坐标系与参数方程”“不等式选讲”2个专题.

  (1)理解对数的概念及其运算性质,知道用换底公式能将一般对数成自然对数或常用对数;了解对数在简化运算中的作用.

  (1)结合二次函数的图像,了解函数的零点与方程根的联系,判断一元二次方程根的存在性及根的个数.

  (1)了解指数函数、对数函数以及幂函数的增长特征,知道直线上升、指数增长、对数增长等不同函数类型增长的含义.

  (2)了解函数模型(如指数函数、对数函数、幂函数、分段函数等在社会生活中普遍使用的函数模型)的广泛应用.

  (1)认识柱、锥、台、球及其简单组合体的结构特征,并能运用这些特征描述现实生活中简单物体的结构.

  (2)能画出简单空间图形(长方体、球、圆柱、圆锥、棱柱等的简易组合)的三视图,能识别上述三视图所表示的立体模型,会用斜二侧法画出它们的直观图.

  (3)会用平行投影与中心投影两种方法画出简单空间图形的三视图与直观图,了解空间图形的不同表示形式.

  • 3:如果两个不重合的平面有一个公共点,那么它们有且只有一条过该点的公共直线:平行于同一条直线的两条直线互相平行.

  (2)以立体几何的上述定义、和为出发点,认识和理解空间中线面平行、垂直的有关性质与判定.

  (3)能根据两条直线的斜率判定这两条直线)掌握确定直线的几何要素,掌握直线方程的几种形式(点斜式、两点式及一般式),了解斜截式与一次函数的关系.

  (5)能用解方程组的方法求两条相交直线)掌握两点间的距离公式、点到直线的距离公式,会求两条平行直线)掌握确定圆的几何要素,掌握圆的标准方程与一般方程.

  (2)能根据给定直线、圆的方程判断直线与圆的关系;能根据给定两个圆的方程判断两圆的关系.

  (1)了解分布的意义和作用,会列频率分布表,会画频率分布直方图、频率折线图、茎叶图,理解它们各自的特点.(2)理解样本数据标准差的意义和作用,会计算数据标准差.

  (4)会用样本的频率分布估计总体分布,会用样本的基本数字特征估计总体的基本数字特征,理解用样本估计总体的思想.

  (1)理解古典概型及其概率计算公式.(2)会计算一些随机事件所含的基本事件数及事件发生的概率.

  2. 向量的线)掌握向量加法、减法的运算,并理解其几何意义.(2)掌握向量数乘的运算及其几何意义,理解两个向量共线)了解向量线性运算的性质及其几何意义.

  (3)能利用两角差的余弦公式导出两角和的正弦、余弦、正切公式,导出二倍角的正弦、余弦、正切公式,了解它们的内在联系.

  能运用上述公式进行简单的恒等变换(包括导出积化和差、和差化积、半角公式,但对这三组公式不要求记忆).

  (1)了解数列的概念和几种简单的表示方法(列表、图像、通项公式).(2)了解数列是自变量为正整数的一类函数.

  (2)了解二元一次不等式的几何意义,能用平面区域表示二元一次不等式组.(3)会从实际情境中抽象出一些简单的二元线性规划问题,并能加以解决.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对新生文化素质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国教育部2003年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普通高中物理课程标准(实验)》,确定高考理工类物理科考试内容。

  高考物理试题着重考查考生的知识、能力和科学素养,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注意物理与科学技术、社会和经济发展的联系,注意物理知识在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广泛应用,以有利于高校选拔新生,有利于激发考生学习科学的兴趣,培养实事求是的态度,形成正确的价值观,促进“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维课程培养目标的实现。

  高考物理在考查知识的同时注重考查能力,并把对能力的考查放在首要;通过考查知识及其运用来鉴别考生能力的高低,但不把某些知识与某种能力简单地对应起来。

  理解物理概念、物理规律的确切含义,理解物理规律的适用条件以及它们在简单情况下的应用;能够清楚地认识概念和规律的表达形式(包括文字表述和数学表达);能够鉴别关于概念和规律的似是而非的说法;理解相关知识的区别和联系。

  能够根据已知的知识和物理事实、条件,对物理问题进行逻辑推理和论证,得出正确的结论或做出正确的判断,并能把推理过程正确地表达出来。

  能够地对所遇到的问题进行具体分析、研究,弄清其中的物理状态、物理过程和物理情境,找出起重要作用的因素及有关条件;能够把一个复杂问题分解为若干较简单的问题,找出它们之间的联系;能够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运用物理知识综合解决所遇到的问题。

  能够根据具体问题列出物理量之间的关系式,进行推导和求解,并根据结果得出物理结论;能运用几何图形、函数图像进行表达和分析。

  能地完成表2、表3中所列的实验,能明确实验目的,能理解实验原理和方法,能控制实验条件,会使用仪器,会观察、分析实验现象,会记录、处理实验数据,并得出结论,能对结论进行分析和评价;能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并制订解决方案;能运用已学过的物理理论、实验方法和实验仪器去处理问题,包括简单的设计性实验。这五个方面的能力要求不是孤立的,在着重对某一种能力进行考查的同时,也不同程度地考查了与之相关的能力。并且,在应用某种能力处理或解决具体问题的过程中往往伴随着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的过程,因而高考对考生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并加以论证解决等探究能力的考查渗透在以上各种能力的考查中。

  要考查的物理知识包括力学、热学、电磁学、光学、原子物理学、原子核物理学等部分。考虑到课程标准中物理知识的安排和高校录取新生的基本要求,考试大纲把考试内容分为必考内容和选考内容两类,必考内容有5个模块,选考内容有2个模块,具体模块及内容见表1。除必考内容外,考生还必须从2个选考模块中选择1个模块作为自己的考试内容。必考和选考的内容范围及要求分别见表2和表3。考虑到大学理工类招生的基本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得削减每个模块内的具体考试内容。

  对各部分知识内容要求掌握的程度,在表2和表3中用数字Ⅰ、Ⅱ标出。Ⅰ、Ⅱ的含义如下:Ⅰ:对所列知识要知道其内容及含义,并能在有关问题中识别和直接使用。与课程标准中的“了解”和“认识”相当。

  Ⅱ: 对所列知识要理解其确切含义及与其他知识的联系,能够进行叙述和解释,并能在实际问题的分析、综合、推理和判断等过程中运用。与课程标准中的“理解”和“应用”相当。

  化学科考试,为了有利于选拔具有学习潜能和创新的考生,以能力测试为主导,将在测试考生进一步学习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方法的基础上,全面检测考生的化学科学素养。

  化学科命题注重测量自主学习的能力,重视理论联系实际,关注与化学有关的科学技术、社会经济和生态的协调发展,以促进学生在知识和技能、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2)通过对自然界、生产和生活中的化学现象的观察,以及实验现象、实物、模型的观察,对图形、图表的阅读,获取有关的感性知识和印象,并进行初步加工、吸收、有序存储。

  (2)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过程及,能正确地运用化学术语及文字、图表、模型、图形等进行表达,并做出合理解释。

  高考化学命题对知识内容的要求分为了解、理解(掌握)、综合应用三个层次,高层次的要求包含低层次的要求。其含义分别为:了解:对所学化学知识有初步认识,能够正确复述、再现、辨认或直接使用。

  理解(掌握):领会所学化学知识的含义及其适用条件,能够正确判断、解释和说明有关化学现象和问题。能“知其然”,还能“知其所以然”。综合应用:在理解所学各部分化学知识之间的本质区别与内在联系的基础上,运用所掌握的知识进行必要的分析、类推或计算,解释、论证一些具体的化学问题。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对新生科学素养的要求,按照既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要求基本一致,又有利于实验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普通高中化学课程标准的原则,参照《普通高中化学课程标准(实验)》,将高考化学科考试范围分为必考内容和选考内容。

  必考内容涵盖必修模块“化学1”“化学2”和选修模块“化学反应原理”的内容。根据化学的学科体系和学科特点,必考部分的内容包括:化学学科特点和基本研究方法、化学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常见无机物及其应用、常见有机物及其应用和化学实验基础五个方面。

  (2)了解科学探究的基本过程,学习运用以实验和推理为基础的科学探究方法。认识化学是以实验为基础的一门科学。

  ① 熟记并正确书写常见元素的名称、符号、离子符号。② 熟悉常见元素的化合价。能根据化合价正确书写化学式(式),或根据化学式判断元素的化合价。

  ④ 了解相对原子质量、相对质量的定义,并能进行有关计算。⑤ 理解质量守恒定律。⑥ 能正确书写化学方程式和离子方程式,并能进行有关计算。

  ⑧ 能根据微粒(原子、、离子等)物质的量、数目、气体体积(标准状况下)之间的相互关系进行有关计算。

  ③ 了解溶液浓度的表示方法。理解溶液中溶质的质量分数和物质的量浓度的概念,并能进行有关计算。

  ② 了解原子的构成。了解原子序数、核电荷数、质子数、中子数、核外电子数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

  ⑧ 了解化学键的定义。了解离子键、共价键的形成。(5)化学反应与能量① 了解氧化还原反应的本质。了解常见的氧化还原反应。掌握常见氧化还原反应的配平和相关计算。② 了解化学反应中能量的原因及常见的能量形式。③ 了解化学能与热能的相互。了解吸热反应、放热反应、反应热等概念。

  ⑧ 理解原电池和电解池的构成、工作原理及应用,能书写电极反应和总反应方程式。了解常见化学电源的种类及其工作原理。

  ⑤ 理解条件(浓度、温度、压强、催化剂等)对反应速率和化学平衡的影响,能用相关理论解释其一般规律。

  (1)了解原子核外电子的运动状态、能级分布和排布原理。能正确书写1~36号元素原子核外电子、价电子的电子排布式和轨道表达式。

  (1)了解晶体的类型,了解不同类型晶体中结构微粒、微粒间作用力的区别。(2)了解晶格能的概念,了解晶格能对离子晶体性质的影响。

  (4)了解原子晶体的特征,能描述金刚石、二氧化硅等原子晶体的结构与性质的关系。(5)理解金属键的含义,能用金属键理论解释金属的一些物质。了解金属晶体常见的堆积方式。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对新生文化素质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国教育部2003年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普通高中生物课程标准(实验)》,将课程标准的必修及部分选修内容,确定为高考理工类生物学科的考试内容。

  (3) 能运用所学知识与观点,通过比较、分析与综合等方法对某些生物学问题进行解释、推理,做出合理的判断或得出正确的结论。

  (1) 能完成“生物知识内容表”所列的生物实验,包括理解实验目的、原理、方法和操作步骤,掌握相关的操作技能,并能将这些实验涉及的方法和技能等进行运用。

  (2) 具备验证简单生物学事实的能力,能对实验现象和结果进行分析、解释,并能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处理。

  (3) 具有对一些生物学问题进行初步探究的能力,包括运用观察、实验与调查、演绎、建立模型与系统分析等科学研究方法。

  (1)能从提供的材料中获取相关的生物学信息,并能运用这些信息,结合所学知识解决相关的生物学问题。

  生物学科的考试范围包括必考部分和选考部分,必考部分在课程标准必修模块的范围内,选考部分在课程标准选修模块1(生物技术实践)和选修模块3(现代生物科技专题)的范围内。必考部分的试题是考生必做的,选考部分的试题需要考生在的选考内容中选择。生物学科的考试内容以知识内容表的形式呈现。

  Ⅱ: 理解所列知识和其他相关知识之间的联系和区别,并能在较复杂的情境中综合运用其进行分析、判断、推理和评价。

  Ⅰ. 考核目标与要求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对新生文化素质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国教育部2003年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2006年颁布的《全日制民族中小学汉语课程标准(试行)》,确定高考汉语科考核目标与要求。

  高考汉语科要求考查考生的汉语运用能力,包括识记、理解、分析综合、鉴赏评价、表达应用五种能力层级,具体要求如下。

  A. 识记:指识别和记忆。考生应能掌握普通话常用字的字音,书写常用的规范汉字,掌握常用词词义,掌握文言文常见实词和虚词,知道重要的作家与作品,了解文化常识。

  B. 理解:指领会意思。考生应能领会词语和语句在语境中的含意,领会重要概念或关键细节的含意和作用,领会话语或文本的意思,领会常见的文言文和古代诗词意思。

  C. 分析综合:指分解剖析和整理归纳。考生应能筛选并整合文本信息,提取关键词,归纳内容要点,分析文章体裁特点、语言特点和结构思。

  D. 鉴赏评价:指鉴别、赏析和评说。考生应能把握文本相关寓意、语言表达技巧和作者的观点态度,文本的思想艺术魅力,并能从文本价值和审美角度作出评价。E. 表达:指表达观点和情感。考生应能根据目的、情境,选择合适的词语、句式和合理有效的表达方式,正确运用常见的修辞手法,注意文本的结构规律,充分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情感。表达应简明、连贯、得体、逻辑严密。

  Ⅱ. 考试范围与要求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对新生文化素质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国教育部2003年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2006年颁布的《全日制民族中小学汉语课程标准(试行)》,确定高考汉语科考试范围与要求。

  1.掌握常用字的字音、字形、字义;2.在语境中,理解和掌握常用词语的词义和正确用法;3.在语境中,理解同义词与反义词、单义词与多义词,关联词以及词语的感彩;

  4.理解汉语词语的构成,短语和句子的结构规律;5.辨析病句(如词语误用、搭配不当、语序不合理、结构不完整、指代不明确、句式杂糅、前后矛盾、表达有歧义);

  2.理解常用成语、谚语、俗语中的文化内涵;3.了解中外优秀文化中艺术、历史、科学、哲学等领域的基本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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