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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一硕士论文涉嫌大面积抄袭 文末“致谢”也雷同

※发布时间:2020-11-28 12:33:10   ※发布作者:A   ※出自何处: 

  央广网1月25日消息(记者王楷)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近日,山东大学某硕士毕业生陈某一篇2013年的学位论文,被网友疑似“大面积抄袭”。根据网络截图,论文中连“致谢”部分都几乎一模一样。

  据报道,陈某当年的硕士生导师刘旭光教授近日表示,他已联系了陈某本人。而山东大学今天称:学校高度重视此事,已启动了相应的调查和问责程序。

  听到这事儿,网友“小兔”第一反应是:这不是普遍现象吗?因为网络截图,因为正文相似度超过60%,因为遭,一篇“疑似”抄袭的硕士学位论文被摆上了台面。山东大学档案学专业毕业生陈某2013年完成的《档案利用与信息安全保障研究》一文,被调查发现,和此前一年安徽大学档案学专业毕业生刘某的论文《档案利用的信息安全保障研究》重合比“显著超过60%”。就连论文最后的致谢部分也几乎完全一样,唯一差别最大的部分,是“参考文献”部分。记者下午拨通了山东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电话,询问工作人员是否调查确认该论文抄袭,工作人员回应表示,根据相关的文件,山东大学已经启动了认定和处理程序,是否确系抄袭,则需要专家进行认定。

  记者了解到,2014年公布的《山东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对学位论文造假行为进行了明确界定:“已获学位人员被认定存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其学位证书。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位论文一次被认定有作假行为的,暂停其两年研究生招生资格。”山大研究生院工作人员指出,教育部学位论文造假的处理办法里,导师负有相应责任。

  2013年,教育部制定的《学位论文造假行为处罚办法》开始实施。对于学位申请人员论文作假的已获得学位者,“学位授予单位可以依法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按照《办法》,指导教师、相关院系及相关责任人未尽到相应职责的,也可能被追责。此外,被称为对论文作假的“史上最严处罚”还包括,在校学生为他人代写、出售学位论文或组织学位论文买卖、代写,会受到学籍的处分。那么按照山东大学的说法,目前陈某的论文是否被界定为抄袭,截至记者发稿仍在调查中。那么,疑问又来了:按照要求,毕业生答辩前,学位论文必须经过“查重”检测,即以专业软件检测文章与既有论文的相似度,以杜绝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那么陈某的论文怎么逃过这一关的呢?山大研究生院工作人员表示,知网的数据库稍有滞后,“查重”时,安徽大学的论文可能还没来得及入库,所以陈某躲过了查重检测。

  临近毕业,不少学生还在为毕业论文发愁,这也带火了代写论文的生意。记者从客服发来的写手信息截图发现,大学、西安交大等高校的硕士、博士生的名字赫然在列,但却无法一一进行核实。

  据《新闻晨报》报道,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2012届毕业生汪奎的硕士学位论文《网络会话中“呵呵”的功能研究》几天来成为各大网络的热门新闻。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杨早在其微博上也谈到对汪奎论文的看法,称这是对“职业共同体”对创新、多元的。

  梦见找不到回家的路

  博士学位论文抽检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抽检比例为10%左右,抽检论文从国家图书馆直接调取;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由各省级学位委员会负责组织,抽检比例为5%左右。《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同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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